端午节提保证金通知
时间:2012-12-13


各位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本公司自2010年6月9日收盘结算时起将各交易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
  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整为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上海期货交易所铜,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和燃料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整为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铝,锌,黄金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整为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整为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郑州商品交易所其它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整为在现有基础上提高4%。如果2010年6月17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恢复。有关合约根据规定须提高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的,仍按原规定执行。2010年6月11日本公司将对客户权益低于公司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风险度超过100%)的客户进行平仓。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准备,调整持仓,注意风险防范,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轻仓过节。 

  特此通知。

                 宁波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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