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3年中秋节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13-09-12
                                 关于调整2013年中秋节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所9月10日“关于做好2013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即上期发2013]139号),我司决定从2013年9月16日结算时起,将铝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2%;将锌、燃料油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3%;将铜、橡胶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5%;将黄金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6%;将白银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8%;线材、螺纹钢、铅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不作调整。
  根据大商所9月10日“关于2013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即大商所发[2013]223号),我司决定从2013年9月16日结算时起,将玉米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9%;将豆粕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3%;其余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均提高至11%。
  根据郑商所9月10日“关于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即郑商发[2013]222号),我司决定从2013年9月16日结算时起,将早籼稻、普通小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9%;将菜籽油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1%;将强麦、油菜籽、菜籽粕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0%;白糖、棉花、PTA、甲醇、玻璃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不作调整。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我司经研究决定,对中秋节和国庆节之间(9月17日-9月26日)交易日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作恢复。国庆节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请随时关注我公司网站http://www.nbslqh.com
  本公司将于9月18日对风险超过100%的客户进行强行平仓,请各位投资者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调整持仓,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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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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