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资产委托人:
我司作为资产管理人已发行“兴业期货-集合5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本计划于 2017年01月23日生效,存续期限为25个月。
现因本计划委托人向我司提出了退出申请导致本计划委托人少于两人,符合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章“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项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终止情形,我司经与全体委托人、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终止本计划并进入清算流程,终止日期为2017年2月7日。我司将按法律法规和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本计划财产办理清算事宜。
特此公告。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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