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身份证件已过期客户账户后续处理措施的通知
时间:2017-12-01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及反洗钱相关工作要求,我公司决定,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在对在我司留存的身份证件到期后两个月内仍未办理完毕更新手续的客户账户,在采取限制开仓措施的基础上,增加限制出金措施。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关注您身份证件的有效情况,并及时到我公司营业场所办理更新手续,否则我公司将于您的身份证件到期之日起两个月后对您的账户采取限制开仓和限制出金措施,直至您的证件更新手续办理完毕。如有疑问,请致电您的客户经理或我公司客服热线4008885515.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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