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时间:2017-12-08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郑商发〔2017〕432号),2017年12月11日结算时起,将硅铁18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4%提高至20%,硅锰18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7%提高至10%。

我公司将于2017年12月11日结算时起,硅铁1801由18%调整为24%,锰硅1801由11%调整为14%。

近期市场波动剧烈,为防范市场价格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请您密切关注期货行情变化情况,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谨慎管理好期货持仓及资金头寸,控制仓位,合规交易,规避风险。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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