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期间交易时间及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调整的通知
时间:2017-03-27

尊敬的客户:
  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为节假日休市,4月1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2017年4月5日(星期三)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根据各期货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停板幅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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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品种外,其余各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停板幅度不作调整。2017年4月5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铝、锡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将分别调整至5%和12%,白银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将分别调整至5%和13%,天然橡胶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节假日前标准。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节假日前标准。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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