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焦煤、焦炭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7-04-10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焦煤、焦炭品种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大商所发〔2017〕121号
),自2017年4月10日结算时起,焦煤、焦炭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5%调整为11%。
我公司将于2017年4月10日结算时起,将焦煤、焦炭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20%调整至16%。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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