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资产委托人:
兴业期货-兴恒集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已于2017年04月12日生效,本计划存续期限为13个月,自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经资产管理人及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计划。
现经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并签署《兴业期货-兴恒集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终止协议》(协议编号:XY-2017JH020 [Z]),资产管理人特此公告本计划于2017年07月03日提前终止,后续将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为资产委托人办理清算手续。
特此公告。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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