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油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8-03-20

尊敬的客户: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合约将于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正式挂牌上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油期货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

中质含硫原油

交易单位

1000桶/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桶

(交易报价为不含税价格)

最小变动价位

0.1元(人民币)/桶

涨跌停板幅度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

合约交割月份

最近1-12个月为连续月份以及随后八个季月

交易时间

上午9:00 - 11:30,下午1:30 - 3:00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月份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

交割日期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交易日

交割品质

中质含硫原油,基准品质为API度32.0,硫含量1.5%,具体可交割油种及升贴水由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另行规定。

交割地点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SC

上市机构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二、上市时间

  原油期货自2018年3月26日起上市交易,当日8:55-9:00集合竞价,9:00开盘。

  三、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连续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21:00-次日02:30。

  四、上市交易合约月份

  首批上市交易原油期货合约为SC1809、SC1810、SC1811、SC1812、SC1901、SC1902、SC1903、SC1906、SC1909、SC1912、SC2003、SC2006、SC2009、SC2012、SC2103。上市基准价基准价由能源中心在上市前一交易日公布。

  五、公司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

   原油期货合约上市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我公司暂定为合约价值的12%,涨跌停板幅度为±5%,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基准价的±10%。

  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境外客户可以使用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以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的,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作为其市值核定的基准价,目前能源中心规定可用于作为保证金的外汇币种为美元,折扣率为0.95。

  当日闭市前外汇资金的市值先按照前一交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核算。每日结算时按上述规定的方法重新确定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使用的基准价并调整折后金额。

   六、持仓公布

  当某一合约持仓量达到20万手(双向)时,能源中心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前20名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成交量、买持仓量、卖持仓量。

   七、相关费用

   原油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我公司收取标准暂定为50元/手,平今仓交易免收交易手续费。

新品种上市,市场不确定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有效管理账户风险,理性投资,谨慎运作。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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