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节期间交易时间及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调整的通知
时间:2018-03-28

尊敬的客户:

  2018年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休市,4月8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4月4日(星期三)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9日(星期一)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根据各期货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18年4月3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停板幅度如下:

交易所

期货品种

4月3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

4月3日结算后起涨跌停板幅度

上期所

橡胶

17%

8%

大商所

豆粕

13%

7%

郑商所

棉花、菜籽粕、白糖、PTA

11%

5%

动力煤

12%

菜籽油

13%

除上述品种外,其余各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停板幅度不作调整。2018年4月9日恢复交易后,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节假日前标准。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上一篇:临近交割月提示
下一篇:关于落实《大连商品交易所特定品种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公告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