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各品种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时间:2020-10-28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调整黄大豆1号和黄大豆2号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0〕469号),同时根据近期各品种期货行情波动。

我公司决定自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详情如下:

黄大豆1号品种期货合约投机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5%上调至16%,套期保值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14%不变;跌停板幅度维持8%不变。

黄大豆2号品种期货合约投机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6%上调至17%,套期保值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5%上调至16%;跌停板幅度由7%上调至8%。

铜、黄金、锌品种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5%下调至14%。

甲醇品种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3%上调至14%。

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6%下调至15%。

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4%下调至13%。

沪深300股指期权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4%下调至13%。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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