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0-07-30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调整棕榈油期货部分合约手续费标准的通知》(大商所发〔2020〕306号)和《关于调整玉米和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0〕307号),我公司部分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手续费收取标准调整如下:
  一、自2020年8月3日交易时(即7月31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我公司棕榈油2009、2101、2105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恢复至12元/手,非日内交易手续费维持12元/手不变。
  二、自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结算时起,玉米品种期货合约套期保值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上调至11%,投机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1%上调至12%,涨跌停板幅度由5%上调至6%。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套期保值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1%上调至12%,投机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2%上调至13%,涨跌停板幅度由5%上调至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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