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资产委托人:
根据兴业期货量化优选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七十三条,经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对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达成了关于《兴业期货量化优选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合同(二)》(以下简称“补充合同(二)”),补充合同生效日期为2020年09月14日。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资产管理合同条款变更主要是调整本计划开放期设置。
(二)临时开放日安排
根据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管理人将于2020年09月14日设置为本计划临时开放日。本次临时开放日内,本计划仅接受投资者赎回申请,不接受申购申请。
(三)变更流程
管理人与托管人签署补充合同(二),并及时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资产委托人可以通过管理人指定联系方式获取本次合同变更事项的详情信息。
如资产委托人对本次合同变更条款有异议,则应在本次开放日内申请退出本计划;如委托人在本次开放日未申请退出本计划,则视为其同意本次合同变更内容。
(四)管理人自有资金申赎安排
现根据管理人公司财务管理需求,拟于本次开放日内赎回公司自有资金所持本计划的全部或部分份额,赎回后所持有本计划份额不超过20%。
(五)特别说明
本次临时开放日内,如因本次临时开放日投资者赎回后,发生本计划存续投资者人数不足2人或计划资产不足1000万元等符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时,管理人将安排本计划提前终止,且投资者本次赎回份额将自动进入清算流程。
管理人咨询电话:400 888 5515
特此公告。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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