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2-12-13

尊敬的客户:

  根据当前市场情况,我司经研究决定,201258日结算时起,将股指期货两个近月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20%调整至18%,两个远月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变,仍为2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请各位投资者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宁波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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