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14-06-03

尊敬的客户:

我司经研究决定,自201463日结算时起,将锌、铅、螺纹钢、石油沥青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0%调整至9%;将热轧卷板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1%调整至9%

  根据大商所《关于调整胶合板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即大商所发〔2014121号),我司将于201465日结算时起,将胶合板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1%调整至1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宁波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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