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标准仓单管理系统新增功能的提示
时间:2014-08-29
各会员单位:
应会员和客户的要求,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系统近期新增了以下功能,请各会员单位通知相关客户。
1、客户预付仓储费
客户可通过仓单系统(其它业务-仓储费-预付仓储费申请),自行选择仓单,并确定仓租付止日,向仓库提交仓储费支付申请,仓库收到款项后确认,即可更新对应仓单的仓租付止日。
2、客户商品明细查询
客户可通过仓单系统(查询-明细查询-商品)查询其名下仓单对应商品的详细信息,比如银锭和热轧卷板的编号和重量等。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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