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交割月提示
时间:2015-11-20

尊敬的客户:
  本月最后交易日为11月30日,根据交易所风险管理规则,如有1512合约持仓,必须符合各交易所整数倍规定。
  上期所交割月持仓调整基数:铜、铝、锌、铅为5手;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黄金为3手;白银、锡为2手;镍为6手。燃料油1512合约个人户持仓在11月25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
  郑商所、大商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1512合约进入交割月,请自然人客户于11月30日了结1512合约持仓。
  未申请中金所国债托管账户的客户,请于11月27日了结五年期国债、十年期国债1512合约持仓。
  敬请各位客户关注账户持仓情况,于规定时间内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则调整,如未自行调整,公司将按照交易所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处理。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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