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聚丙烯、PTA、菜籽粕、晚籼稻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5-12-30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相关通知,我公司对相关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出以下调整:
1.自12月30日交易时起,我公司聚丙烯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4;
2.自2016年1月4日交易时起,我公司晚籼稻品种按开平仓手续费标准收取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菜籽粕、精对苯二甲酸(PTA)品种免收平今仓交易手续费。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