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聚丙烯、PTA、菜籽粕、晚籼稻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5-12-30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相关通知,我公司对相关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出以下调整:
  1.自12月30日交易时起,我公司聚丙烯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4;
  2.自2016年1月4日交易时起,我公司晚籼稻品种按开平仓手续费标准收取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菜籽粕、精对苯二甲酸(PTA)品种免收平今仓交易手续费。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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