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2月18日(星期三)至2月24日(星期二)为春节假日休市,2月25日(星期三)照常开市。根据各期货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2月13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对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做出如下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1、铝、热轧卷板、铅、螺纹钢、锌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4%;
2、黄金、铜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6%;
3、白银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7%;
4、橡胶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8%;
5、石油沥青、燃料油、线材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1、玉米、玉米淀粉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2%;
2、黄大豆1号、豆粕、棕榈油、豆油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4%;
3、铁矿石、冶金焦炭、焦煤、鲜鸡蛋、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5%;
4、黄大豆2号、胶合板、纤维板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1、粳稻、晚籼稻、早籼稻、强麦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2%;
2、棉花、菜籽油、菜籽粕、油菜籽、硅铁、硅锰、玻璃、白砂糖、动力煤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4%;
3、甲醇、PTA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5%;
4、普通小麦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四、中金所股指、国债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不作调整,维持原有比例。
五、2015年2月25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交易日结算时起,所有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节前标准。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本公司将于2月17日对公司风险超过100%的客户进行强行平仓,请各位投资者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调整持仓,做好临近交割月各合约的持仓调整和交割准备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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