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期货关于加强中证500股指期货异常交易行为监管的通知
时间:2015-07-08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金所通知,关于中证500期货市场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内过度交易、频繁报撤单行为的监管标准:
 (一)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
  客户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20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套期保值交易的日内开仓交易量不受此限。 
  日内开仓交易量是指客户单日在所有合约上的单方向开仓数量。 
  (二)频繁报撤单行为的监管标准 
  客户单日在某一合约上的撤单次数达到或者超过500次的,构成“日内撤单次数过多”的异常交易行为。套期保值交易的撤单数量不受此限。
  二、中金所日内过度交易、频繁报撤单行为的处理程序:
  客户日内过度交易行为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交易所于当日收市后对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的监管措施,限制开仓的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5日。
  本通知自2015年7月7日起开始执行。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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