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时间:2016-11-10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的通知》(郑商发〔2016〕150号),2016年11月11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为6%。
  我公司将于2016年11月11日结算时起,将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1%调整至13%。
  近期市场波动剧烈,为防范市场价格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请您密切关注期货行情变化情况,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谨慎管理好期货持仓及资金头寸,控制仓位,合规交易,规避风险。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上一篇:关于调整玻璃、硅铁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下一篇:颐融万誉量化二号资产管理计划第一次开放公告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