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铝、铅、锌和锡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时间:2016-11-11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铝、铅、锌和锡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期发〔2016〕158号),2016年11月11日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将铝、铅、锌和锡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8%。
  我公司将于2016年11月11日结算时起,将铝、铅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至12%,将锌、锡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至12%。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上一篇:关于调整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品种及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1701合约、1705合约、天然橡胶170...
下一篇:关于调整郑州商品交易所玻璃及菜粕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