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时间:2016-11-23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的通知》(上期发〔2016〕170号),2016年11月24日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将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至7%,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至9%。
  我公司将于2016年11月24日结算时起,将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和热轧卷板由12%调整为13%,石油沥青由13%调整至14%,天然橡胶由15%调整至16%。
  近期市场波动剧烈,为防范市场价格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请您密切关注期货行情变化情况,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谨慎管理好期货持仓及资金头寸,控制仓位,合规交易,规避风险。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上一篇:关于美国11月24日感恩节各大交易所休市通知
下一篇:临近交割月提示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