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资产委托人:
按照兴业期货-国信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八章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同时管理人结合近期市场实际情况,决定于2016年12月02日设置临时开放日,开放期1个工作日,投资者可申请办理份额的赎回。
资产委托人如对本次开放期设置有任何疑问的,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
特此公告。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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