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焦炭、焦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时间:2016-04-18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焦炭、焦煤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大商所发〔2016〕97号),2016年4月18日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将焦炭、焦煤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8%。
我公司将于2016年4月18日结算时起,将焦炭、焦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至13%。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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