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豆一、豆粕、玉米、聚乙烯、玉米淀粉、聚丙烯、聚氯乙烯、铁矿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时间:2016-04-22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豆一、豆粕、玉米、聚乙烯、玉米淀粉、聚丙烯、聚氯乙烯、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大商所发〔2016〕108号),2016年4月25日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将豆一、豆粕、玉米、玉米淀粉、聚氯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7%,聚乙烯、聚丙烯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7%,铁矿石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8%。
  我公司将于2016年4月25日结算时起,将豆一、豆粕、玉米淀粉、聚氯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至11%,玉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至10%,聚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1%调整至12%,聚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至11%,铁矿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2%调整至13%。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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