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焦煤、焦炭、棉花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6-04-25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焦炭、焦煤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大商所发〔2016〕113号)及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棉花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发〔2016〕54号),自2016年4月26日交易时起,我公司对于焦炭、焦煤品种,客户的手续费收取标准分别由万分之二点三和万分之二点一调整为万分之三点六。对于棉花品种,客户的平今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按该客户的开平仓交易手续费标准收取。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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