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身份证件到期客户采取相关处理措施的公告
时间:2016-04-08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反洗钱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客户在与金融机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配合进行身份重新识别、办理身份证件更新等反洗钱工作,否则金融机构应当中止为客户提供服务。
  根据上述规定以及我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要求,自2016年4月1日起,我公司将对身份证件到期后一个月内未办理更新且无合理理由的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的措施,直至客户办理证件更新并配合完成身份重新识别。
  请广大客户知悉并自觉配合开展身份证件更新及身份重新识别工作。
  特此公告。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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