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资产委托人:
我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全意通宝(安享)-兴业期货涌津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根据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十七部分第四十四条及第二十一部分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司经与托管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代销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本计划部分费用有以下调整:
1、本计划自 2017年7月1日(含)至本计划终止期间的年管理费率调整为0。
2、本计划自2017年7月1日(含)至本计划终止期间的年固定销售服务费率调整为0。
特此公告。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9 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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