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时间:2018-08-13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玉米、玉米淀粉、豆油和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大商所发〔2018〕310号),2018年8月13日结算时起,玉米和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7%降低至5%,涨跌停板幅度由5%降低为4%;豆油和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7%降低至6%,涨跌停板幅度由5%降低为4%。
我公司将于2018年8月13日结算时起,上述期货品种公司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按交易所标准同步下调,即2018年8月13日结算时起,玉米品种期货合约由10%降低为8%,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由11%下调为9%,豆油与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由12%降低为11%。
近期市场波动剧烈,为防范市场价格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请您密切关注期货行情变化情况,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谨慎管理好期货持仓及资金头寸,控制仓位,合规交易,规避风险。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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