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原油期货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及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时间:2018-08-02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原油期货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能办发〔2018〕25号)、《关于调整原油期货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的通知》(上能办发〔2018〕26号),我公司原油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及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如下:
  自2018年8月2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SC1901、SC1902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分别由12%降低至11%和由12%降低至10.5%,当上述合约收盘后的持仓量首次超过3万手(双边)时,自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2%。

自2018年8月3日交易(即8月2日晚夜盘)起,原油1901、原油1902合约交易手续费从50元/手调整为35元/手。上述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手续费恢复为50元/手。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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