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连商品交易所相关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8-08-21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相关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大商所发〔2018〕321号),自2018年8月22日交易时(即8月21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我公司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如下:

品种

类别

收取方式

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

调整前标准

调整后标准

豆油

期货

元/手

12

0

棕榈油

期货

元/手

12

0

玉米淀粉

期货

元/手

4.5

0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

期货

元/手

9.5

0

聚丙烯

期货

成交金额万分之

1.5

1.2

铁矿石1、5、9月份合约

期货

成交金额万分之

3.6

1.8

豆粕

期货

元/手

9.5

0

豆粕期货期权

期权

元/手

4

0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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