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鉴定

尊敬的投资者:

(一)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在您查看、了解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信息前,请您确认您是否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以下合格投资者条件:

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3、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4、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5、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6、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二)本人(本机构)已经了解国家有关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确认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我已确认自身为合格投资者并同意以上条款请点击 确 认 无法确认请 返 回
关于兴业期货-易同机构尊享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变更开放期的公告
时间:2019-04-17

尊敬的资产委托人:

根据兴业期货-易同机构尊享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有关约定,经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变更本计划的开放期条款,具体如下:

本计划在履行资产管理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已约定的每月开放参与/退出的情况下,增设置季度开放日,即“自计划成立之日起,每个自然季度首月(1、4、7、10月)的17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为本计划的季度开放日,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参与/退出申请,且本计划季度开放日不计提投资顾问业绩报酬。”

自公告之日起本计划开放期将包括月度开放日和季度开放日,请各位委托人知悉。

 管理人咨询电话:400 888 5515

 特此公告。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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