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鉴定

尊敬的投资者:

(一)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在您查看、了解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信息前,请您确认您是否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以下合格投资者条件:

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3、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4、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5、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6、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二)本人(本机构)已经了解国家有关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确认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我已确认自身为合格投资者并同意以上条款请点击 确 认 无法确认请 返 回
兴业期货-致君红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分配公告
时间:2019-06-05

根据《兴业期货-致君红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补充合同的约定,经兴业期货-致君红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复核,本计划管理人兴业期货有限公司决定对本计划进行收益分配,分配方案说明如下:

一.收益分配对象

分红权益登记日持有本计划份额的委托人。

二.收益分配时间和分配方式

1、收益分配基准日(T日):2019年6月5日;

2、权益登记日:2019年6月5日;

3、红利发放日:2019年6月6日;

4、投资者分红款到账日:2019年6月10日(实际到帐时间视银行转帐时间而定);

5、收益分配方式:现金分红。

三.收益分配原则及分配方案

本次收益分配原则及分配方案详见管理人发布的《兴业期货-致君红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分配方案说明(XY-2019JH015-[分红]001)》,资产委托人可以致电管理人指定联系电话(400-888-5515)获取。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改了部分条款,并于2019年6月5日生效,详见管理人公司网站(www.cifutures.com.cn)“兴业期货-致君红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关于资产管理合同变更及其开放日期的公告”。

特此说明。

资产管理人: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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