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资产委托人:
根据《兴业期货图灵对冲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说明书》,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发起设立的“兴业期货图灵对冲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初始销售期自2019年12月23日开始,至2020年1月13日结束。截至2020年1月13日,本计划未满足《兴业期货图灵对冲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备案条件,本计划初始募集失败,且资产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销售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二)在初始销售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客户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
特此公告。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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