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鉴定

尊敬的投资者:

(一)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在您查看、了解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信息前,请您确认您是否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以下合格投资者条件:

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3、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4、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5、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6、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二)本人(本机构)已经了解国家有关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确认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我已确认自身为合格投资者并同意以上条款请点击 确 认 无法确认请 返 回
兴业期货-恒基跃跃盈2号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关于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0-02-28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兴业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签署的《兴业期货有限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资产管理产品代理销售主协议》及《兴业期货-恒基跃跃盈2号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理销售补充协议》,自2020年03月10日起,我司新增华福证券担任“兴业期货-恒基跃跃盈2号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代销机构。根据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我司对本计划新增代销机构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02月1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我司及华福证券办理本计划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通过代销机构华福证券办理业务的,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华福证券的相关规定。
二、本计划代销机构华福证券代销资金交收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
  账户账号:11700010010002280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三、华福证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43546X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注册资本:330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年06月09日
  营业期限至:2038年06月08日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风险揭示
  我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计划的资产,但不保证本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计划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我司提醒投资者,投资本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投资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投资本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资产管理计划。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公司,联系电话:400 888 5515。
  特此公告。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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