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液化石油气期货、期权合约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03-27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相关通知,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自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自2020年3月31日(星期二)起上市交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牌合约
  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为PG2011、PG2012、PG2101、PG 2102、PG2103。
  液化石油气期权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以PG2011、PG2012、PG2101、PG2102和PG2103期货合约为标的的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
  二、挂盘基准价
  液化石油气期货新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另行通知。
  液化石油气期权新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大连商品交易所根据BAW美式期货期权定价模型计算新上市期权合约的挂盘基准价。
  三、公司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
  我公司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暂定为合约价值的16%;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7%,新合约挂牌首日的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14%。
  四、相关费用
  我公司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暂定为18元/手,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交易手续费、行权(履约)手续费标准为4元/手。
  五、最大下单数量
  液化石油气期货、期权合约的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交易为1,000手。
  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上市初期仅提供限价指令和限价止损(盈)指令。
  六、询价限制
  大商所期权交易实行做市商制度。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可以在非主力合约系列的期权合约上向做市商询价,非主力合约系列的期权合约是指除主力合约系列以外的所有期权合约,主力合约系列以大商所网站及会员服务系统发布为准。询价请求应当指明期权合约代码,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应低于60秒。同一交易编码在一个期权品种上每日询价次数不能超过500次。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有效管理账户风险,理性投资,谨慎运作。
  特此通知。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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