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鉴定

尊敬的投资者:

(一)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在您查看、了解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信息前,请您确认您是否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以下合格投资者条件:

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3、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4、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5、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6、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二)本人(本机构)已经了解国家有关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确认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我已确认自身为合格投资者并同意以上条款请点击 确 认 无法确认请 返 回
兴业期货天赢CTA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关于管理人赎回所持部分计划份额通知
时间:2020-04-10

尊敬的资产委托人:
  我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了资产管理产品“兴业期货天赢CTA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且我公司于初始募集期间以自有资金参与了本计划。根据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八部分的相关条款,2020年4月20日为本计划的开放日,为应对投资者可能赎回的情形,我公司可能根据投资者实际赎回情况通过部分赎回的方式调整我公司自有资金的参与比例,以确保我公司自有资金参与本计划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告知。

资产管理人: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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