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资产委托人、销售机构:
兴业期货-致君红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与资产委托人三方已签订《兴业期货-致君红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编号:XY-2018JH015)、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已签署《兴业期货-致君红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合同(一)》(合同编号:XY-2018JH015-BC01),并汇总形成了《兴业期货-致君红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编号:XY-2019JH015)》(以下统称“资产管理合同”)。现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九条、第七十二条等有关条款约定,本计划符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展期条件,且经资产管理人与资产托管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计划展期,将本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10年,并签署了《兴业期货-致君红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展期协议》,且本次展期后至存续期满前,经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一致同意且履行管理人官网公告义务后可以继续展期或提前终止。
为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管理人,现通过公司网站公告的形式将本次资产管理合同展期事宜通知全体委托人,并将2021年9月6日设置为本计划开放日。若本计划的委托人不认可本次展期事项,有权于上述开放日对所持有的本计划的份额进行赎回;若委托人未在上述开放日退出本计划,即视为同意本计划的展期安排。
管理人咨询电话:400 888 5515
特此公告。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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