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提保证金通知
时间:2012-12-13
通 知
各位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做好"十一"长假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本公司自2009年9月28日收盘结算时起将各交易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
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整为21%,上海期货交易所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整为23%(其中燃料油为24%)、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整为21%(其中PTA为24%)。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有关合约根据规定须提高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的,仍按原规定执行。2009年9月30日本公司将对客户权益低于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风险度超过100%)的客户进行强行平仓。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准备,调整持仓,注意风险防范,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轻仓过节。
特此通知。
宁波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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