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13-02-19
尊敬的客户:
    我司决定从2013年2月18日结算时起,将铜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将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将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将玉米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将豆粕、豆油、冶金焦炭、棕榈油、白糖、棉花、菜籽油(RO、OI)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其余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春节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请各位投资者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调整持仓,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宁波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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