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3年春节期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13-02-05

关于调整2013年春节期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29日(星期)至217日(星期)为春节假日休市,218日(星期)照常开市。

根据上期所1月31日 “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即上期办[2013]12号),我司决定从2013年2月6日结算时起,将铝、线材、燃料油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3%;将黄金、螺纹钢、铅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5%;将铜、锌、白银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7%;将橡胶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8%。

根据大商所1月31日“关于在2013年春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即大商所发[2013]30),我司决定从2013年2月6日结算时起,将玉米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3%;将聚乙烯、焦炭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6%;大连其余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皆提高至15%。

根据郑商所1月31日 关于春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即郑商发[2013]25号),我司决定从2013年2月6日结算时起,将早籼稻、强麦、普麦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3%;将白糖、棉花、菜籽油、甲醇、玻璃、油菜籽、菜籽粕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5%;将PTA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6%。

中金所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不作调整,维持原有比例。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本公司将于2月8日对风险超过100%的客户进行强行平仓,请各位投资者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调整持仓,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宁波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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