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13-04-08
关于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我司决定从2013年4月8日结算时起,将铜、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将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将白银、橡胶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其余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清明节之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请各位投资者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调整持仓,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宁波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3年4月8日
|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