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示IF1009合约最后交易日及交割的相关事项通知
时间:2012-12-13
 

各位客户:

根据中金所交易规则及其相关实施细则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即IF1009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10917日(星期五),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请各位客户合理安排资金,注意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宁波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结算部

                      2010年9月16

 

上一篇: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调整各品种保证金的通知
下一篇:2012年3月23日交易提示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